北京家教初一数学上册知识点总结

发表日期:2023-03-27 | 作者: | 电话:166-1980-1137 | 累计浏览:

北京上门家教老师:

在初中的时候,初一的数学学习就是专程进入了更深层次的学习阶段,数学这门学科非常灵活,常常每个知识点可以呈现出各种各样的题型,所以学习总结知识点是关键,接下来北京家教就为大家分享初一数学上册知识点总结,以便大家参考。

初一数学上册知识点总结

有理数:正数和负数

以前学过的0以外的数前面加上负号“-”的书叫做负数

以前学过的0以外的数叫做正数

数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,0是正数与负数的分界

在同一个问题中,分别用正数和负数表示的量具有相反的意义

有理数:正整数、0、负整数统称整数,正分数和负分数统称分数

整数和分数统称有理数

相反数: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叫做互为相反数

数轴上表示相反数的两个点关于原点对称

在任意一个数前面添上“-”号,新的数就表示原数的相反数

绝对值:一般地,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做数a的绝对值

一个正数的绝对值是它的本身;一个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;0的绝对值是0

在数轴上表示有理数,它们从左到右的顺序,就是从小到大的顺序,即左边的数小于右边的数

比较有理数的大小:正数大于0,0大于负数,正数大于负数;两个负数,绝对值大的反而小

有理数的加法法则:同号两数相加,取相同的符号,并把绝对值相加

绝对值不相等的异号两数相加,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,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。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相加得0

一个数同0相加,仍得这个数

两个数相加,交换加数的位置,和不变

加法交换律:a+b=b+a

三个数相加,先把前面两个数相加,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加,和不变

加法结合律:(a+b)+c=a+(b+c)

有理数的减法

有理数的减法可以转化为加法来进行

有理数减法法则:

减去一个数,等于加这个数的相反数

a-b=a+(-b)

1.4有理数的乘除法

1.4.1有理数的乘法

有理数乘法法则:

两数相乘,同号得正,异号得负,并把绝对值相乘

任何数同0相乘,都得0

乘积是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

几个不是0的数相乘,负因数的个数是偶数时,积是正数;负因数的个数是奇数时,积是负数

两个数相乘,交换因数的位置,积相等

ab=ba

三个数相乘,先把前两个数相乘,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乘,积相等

(ab)c=a(bc)

一个数同两个数的和相乘,等于把这个数分别同这两个数相乘,再把积相加

a(b+c)=ab+ac

有理数的减法

有理数减法法则:减去一个数,等于加这个数的相反数

a-b=a+(-b)

有理数的乘法,有理数乘法法则:

两数相乘,同号得正,异号得负,并把绝对值相乘

任何数同0相乘,都得0

乘积是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

几个不是0的数相乘,负因数的个数是偶数时,积是正数;负因数的个数是奇数时,积是负数

两个数相乘,交换因数的位置,积相等

ab=ba

三个数相乘,先把前两个数相乘,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乘,积相等

(ab)c=a(bc)

一个数同两个数的和相乘,等于把这个数分别同这两个数相乘,再把积相加

a(b+c)=ab+ac

以上内容就是北京家教为大家总结的初一数学上册知识点,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,在初中数学学习问题的过程中,要注意重视审题能力的培养提高自身的识别能力,整体提高数学成绩。

北京大学生上门家教,请家教的好帮手。